* 当前位置:区拆迁办  >>  政策法规
索引号: 370105-0031-A02-20090809-0001 内容分类: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090809
河套庄片区选房方案

 

天桥区河套庄片区

土地整理熟化项目一期拆迁选房方案

     

      为保证天桥区河套庄片区土地整理熟化项目拆迁工程的选房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房原则

1、选房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公证处现场公证、拆迁人及有关人员监督下进行。

2、依据拆迁政策规定,根据被拆迁人原住房建筑面积和安置房源的情况配档划段,分档次选房。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每平方计算一分)和被拆迁人常住户口最大年龄(每岁计算一分)两项相加,档次内严格按积分多少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点名选房。

 

二、房源情况

天桥区河套庄片区土地整理熟化项目拆迁工程提供的回迁安置房位于河套庄片区,共计2栋安置楼(A号楼B号楼);具体户型见公示平面图。

 

三、  选房程序:

1、依照选房原则按排序依次选房,选房时间为一天,具体户数按照配档情况确定(选房时间安排及配档情况详见公示)。在配档划段内,按被拆迁人积分多少排序点名依次进入;

2、审验选房人资格;

3、在选房现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自主选择安置房源;

4、对所选房屋签字确认,登记造册;

5、签订《签订协议保证书》。

四、选房配档情况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所选安置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70以上

90.6-96.07

39-63

80.95-83.2

27.3-38.9

71.56-72.99

27.2以下

58.95-59.84

 

注:该档次依据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源的具体情况,按建筑面积由高到低配档划段。被拆迁人必须在档次内进行安置房的选择,不得低于或高出所规定的范围。

 

四、  选房时间安排

2009年8月 日

六、选房要求及注意事项:

    1、选房人必须在选房通知单中指定的建筑面积档次范围内进行选房,不得低于或高出范围选择。在本档次内选择安置房的价格由评估基准单价加上楼层差价和朝向系数的修正值予以计算(每套房具体价格见公示)。

    2、选房时,只能由产权人、承租人或受委托人(限定2人)进入现场选房签字确认。为保证选房工作的顺利进行,每户选房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3、选房开始后,点名3次无应答者,按顺序进行下一户选房。当日选房不能按时到场者,等选房结束后在剩余房源中选房。

    4、对已选房屋,选房人不得重复再选,只能在未选房屋中进行选择,因此请各选房人随时关注选房进展情况。

    5、选房过程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顺序进行,选房人应自觉遵守选房现场公共秩序,禁止大声喧哗、吵闹,非选房人员禁止入场。

    6、请认真阅读选房通知单和选房方案,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人: 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

委托拆迁人:天桥区人民政府拆迁

二○○九年八月三日


文件下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区拆迁办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