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天桥区劳动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将定期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天桥区人民政府(http://www.tianqiao.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在本机关,在职权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等。 (四)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办单位负责办理的各个事项的办事机构、申报条件、办理所需证件、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提交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期限、工作时间、咨询电话等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通过互联网在天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天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网址为http://www.tianqiao.gov.cn。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天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无影山东路31号 邮政编码:250031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85872886 传真:85872886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天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无影山东路31号 邮政编码:250031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85872886 传真:85872886 天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